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强化对审计机构监管非常有必要

曹中铭 2021-02-26 07:16 评论(0)

     在2月19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消息。会计师事务所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这些年在市场上已出现多起。不过,由于深圳堂堂作为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家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因而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

    深圳堂堂东窗事发,显然与*ST新亿脱不了干系。因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4年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ST新亿,自2015年12月7日开始停牌重整。2018年报,*ST新亿被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如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将会被暂停上市。因此,对于*ST新亿而言,2019年报的审计意见将非常关键。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不需再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是实施备案制。这为此前不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的深圳堂堂提供了机会。最终,深圳堂堂为*ST新亿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也意味着,即使已被大股东掏空,*ST新亿也能避免暂停上市的命运。
    资料显示,即使在深圳当地,深圳堂堂也是家名不见经传的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实现审计业务收入85.32万元,2019年为35.77万元,不及前一年度的一半。受惠于新证券法的实施,深圳堂堂2020年度实现业务收入499.53万元。其中,证券审计业务收入458.42万元。数据表明,证券审计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九成。
    事实上,在深圳堂堂为*ST新亿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当天,上交所就及时下发了问询函。此后,证监会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也发现了多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一是深圳堂堂存在业务承接资格、胜任能力、独立性、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发表不当审计意见风险等系列问题。二是深圳堂堂存在短时间内更换签字会计师、更换后的签字会计师非本所执业人员,临时招聘具有丰富审计经验人员等情况,存在“拼凑人员”违规承接业务的嫌疑。三是由于*ST新亿是一家“问题”公司,又是其时深圳堂堂的唯一客户,深圳堂堂在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等也受到质疑。此外,深圳堂堂是否具备承接高风险业务的能力也存在疑问。
    客观上,深圳堂堂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审计机构的一个缩影。根据当天证监会对2020年度审计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审计机构在机构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内部管控不完善,对舞弊风险考虑不充分,内部控制测试流于形式,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管理有缺陷,分级复核形式化,职业判断明显不当等通病。基于此,证监会拟对14家审计机构采取监控措施。
    审计机构其实也扮演着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基于深圳堂堂以及证监会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强化对审计机构的监管显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即使证券法对证券审计业务资格进行了松绑,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个人以为,证监会有必要进行“窗口指导”,上市公司对没有从事过证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好敬而远之。
    另一方面,对于审计机构的监管,需要从胜任能力与职业操守两个方面着手,且两者缺一不可。胜任能力不足,或职业操守存在问题的审计机构,都应该禁止其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而且,对于违法违规的审计机构,也不能只有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应撤销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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