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两种类型

朱海就 2020-08-25 13:08 评论(1)

  对经济学的分类可能有很多,比如微观与宏观等,在这里把经济学分为“关注产出”的经济学与“关注个体行动及其协调性”的经济学。下面说明两者的区别,指出第一种经济学存在的问题。

  在第一种经济学中,个体的行动(他对重要性的判断)是缺失的,它把产出、就业水平、物价水平等等作为考察的对象,用总量和平均值等统计指标代替无数个体的主观评价。其对应的方法是经验主义方法,即研究者根据他观察到的经济现象得出他的结论,即从他的经验观察或计算中反推对某种制度优劣的判断,如某些人对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竞争及对晋升锦标制的推崇等。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主流经济学者及大部分主流经济学论文都是这种类型,某种程度上,这种方法也可以归为历史学派或制度学派。

  第二种经济学意识到,个体的效用是不能用总产出来衡量的,即“物”不等于“幸福”。同时,这种经济学也认识到,个体需求的满足在于使不同行动得以协调的规则,并且也相信当个体的才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时,秩序的协调性会更充分,每个个体也都有更多机会改善自己的福利,因此重要的是让每个个体都按照自己的意愿、目标或兴趣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遵循官方给定的标准来行动。这时,一种政策或制度优劣的判断标准是是否更有利于不同个体在不同方向上发挥才能,还是压制了个体发挥才能。这样就为制度优劣的判断确立了一个可靠的标准。相反,第一种经济学是没有这种标准的,研究者用他观察到的经验结果来说明某种制度合理或优劣,这种判断是带有随意性的,也包含了一种人定胜天的思维。

  另外,第一种经济学必然会导致用客观给定的标准来衡量效率,如在经济领域用或技术水平来衡量,在教育领域用重点或排名来衡量,学术领域用期刊论文或获奖的等级等来衡量。在这种经济学中,个体自己的主观评价是缺失的,它借助于“专家”来确定标准并进行评价。

  第二种经济学则意识到效率不能采用客观标准,因为后者不能代替无数个体自己的主观评价,并且,效率是合作效率或秩序效率概念。个体的“喜欢”不能加总,进行比较和客观化,让每个个体都有机会在他自己喜欢或擅长的领域发挥才能才是重要的。因此,判断一种制度是否有效率的标准多大程度上允许个体发挥才能。

  第一种经济学只看结果(产出),没有个体的行动,因此行动本身是否具有正当性没有得到考虑。实际上,在这种经济学中,个体只是实现某个整体目标的手段或工具,个体被假定为只能服从这个目标。相比之下,在第二种经济学中,个体本身就是目的,因此允许个体追求自己的目标,它不对个体的行动给出客观的评价标准,当然,也只有这样才有真正的竞争。不仅如此,这种经济学认为个体行动的正当性优先于行动的结果。

  如说第一种经济学关注产出而无视个体的公正(一个和他的主观感受,也就是与主观主义相关的概念),那么第二种经济学使经济学成为真正的道德科学,它要求秩序中的个体去认识公正的法则,并按照公正的法则行动,只有这样才有好的秩序,及秩序的不断改善。

  如前所述,在第一种经济学中,制度是外在的,是一个给定的变量。与之相比,在第二种经济学中,制度是内在的,因为制度和个体行动(的协调性)联系在一起,并且也是个体行动的产物。根据第二种经济学,诸如货币、价格等制度只是作为协调个体行动的手段而存在时才有意义。因此根据第二种经济学,“产出”本身不应该是追求的目标,因为这种产出本身可能是毫无价值的,比如大量的论文都是垃圾。只有作为个体自主选择的结果,或自由状态下的产出,才可以和价值这个概念联系起来。

  第二种经济学与边际革命一脉相承。边际革命也被认为是“主观主义”革命,因为它在价值论上颠覆了劳动价值论。边际革命让经济学回到个体的主观需求,使经济学不再是关于“物”的生产或消费的科学。经济学作为“目的-手段”的科学体现了这种主观性和个体性。遗憾的是,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这种个体性与主观性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很大程度上还是用“物”(产出)来代表个体的效用,笔者认为其原因是新古典经济学追求最大化均衡,没有抓住边际革命的精髓,特别是沿用戈森的理论,一种非主观的心理理论来说明边际效用递减。

  第二种意义上的经济学可以帮助人们重新理解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政治的目的是服务于合作秩序。政治和政治理论应该以可靠的经济学为基础。政治所关注的权利是由有助于合作的规则确定的(一个经济学问题),而不是由“政治”本身确定的,这说明政治不独立于经济学之外。

  文章表明,经济学关注传统意义上的经济问题,如总产出、增长和就业等等是一个错误,这是对“经济”概念的误解(客观化的理解)。经济学应该回到个体行动和规则上,从行动的协调性思考。我们判断一种制度的优劣,不是看产出如何,而是看这种制度是否不断地扩大个体的选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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