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能区别出谁是“上等人”吗?

董峥 2017-11-20 14:51 评论(0)

  上周五还在新加坡准备启程回国的时候,有朋友转来了一篇内容,引述的是关于香港某报刊登了一篇文章,该文将有“信用”视为的“上等人”是不该使用支付宝的,因而引发了一场网络口水战。有朋友问我怎么看待此文,我大致上看了一下,此文应该说作者混淆了几个概念: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支付宝和信用、支付宝和信用卡,当然反驳者也是扣帽子、打棍子,因此觉得无论是发文,还是因此引发的争论,都一带而过吧。

  从支付宝的本质来说,它已经从网上支付工具延伸到通过二维码扫码完成线下交易的支付工具,在近几年中成为重要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既可以通过使用支付宝钱包中的账户余额,也可以通过绑定银行卡进行支付。客观地说,支付宝对中国的支付市场,尤其对非现金支付的普及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的确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和理解,把使用支付宝和个人信用牵扯到一起,这是对支付宝的作用和信用概念的混淆。

  首先,支付宝只是一种支付工具,而个人有无信用,取决于人们在同金融机构贷款及还款行为的记录,使用支付宝并不能反映使用者是否具有个人信用。在阿里系中,花呗属于个人信贷产品,它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而芝麻信用则反映阿里系中的个人信用级别;

  其次,信用卡是支付工具与个人信用相结合的产物,既反映了个人信用的水平,同时也是一个支付工具。信用卡可以通过卡种级别,反映出用户的信用层级,比如高端卡、白金卡、金卡、普卡等,银行会为不同层级的用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社会化的个人信用记录由央行征信中心提供。

  搞清楚这些概念后,再回头看文章就很容易地看出内容中逻辑的混乱了。中国的移动支付市场的蓬勃兴起,既有像支付宝、微信支付这类第三方支付的推动,同样也有中国银联在支付科技领域的发展,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还仅仅以扫码支付这一种形式存在,而中国银联的云闪付平台已经延伸出以Pay类支付为代表的NFC、二维码扫码、卡片闪付等多种支付形式,可以为持卡用户提供多种便捷的非卡支付方式。

  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在近几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16年非现金支付业务1251亿笔,金额超过3600万亿元,正是支付宝、微信支付、中国银联云闪付等行业内多方竞争与共同努力,让中国的移动支付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改变了过去“现金+银行卡”的支付方式,无论从科技还是从思想观念方面,无疑都是一次革命性的进步,也是中国支付市场走向开放的象征,每一个人不仅要面对这种移动支付革命,更要积极地拥抱。

  在这次万事达卡组织的新加坡创新之旅中,也感受到新加坡在无现金支付方面同样在跟随着进步,2017年的网络支付达到了120亿美元,移动支付交易达到了4亿7000万美元。而在香港,却有很多消费者因太多担心诸如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等问题,而不使用移动支付,但是也有20%左右的香港人士开始使用移动支付平台,覆盖了大部分工作群体,尤其是最有改变意识的年轻一代。

  信用卡作为已经发展了近七十年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已经达到了发展的巅峰状态,而今天它也开始以新的方式在与支付科技进行结合。信用卡是个人信用账户与支付工具的完美的结合体,而个人信用账户的作用较之支付工具的作用更大,换个角度来看,支付工具的作用是可以被替代的,在一个合适的环境下,以一种合适的工具出现新的支付方式是完全可以替代塑料卡片。正是NFC、扫码支付技术的出现,已经开始让塑料卡片的方式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

  无论怎么说,不仅是支付方式的进步,更代表了科技在支付领域得到应用的进步。因此我们看到在香港发表的这篇文章中,提到的关于信用卡与新支付方式哪个更先进的论述,其实完全错误地理解了信用卡无论是本质还是形式上与新支付方式之间的关系。

  信用卡发展至今,传统的“身份的象征”的意义已经逐渐淡化,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的出现,只要它是符合时代与社会进步潮流的,就一定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会因为一些人的偏见和误解而被击垮。

  无论是使用信用卡还是其它新兴的支付工具,不过是选用了一种支付方式,用“等级”、“贵贱”来区分人群本身已经是错误,能否使用信用卡,也只是证明了个人信用的高低与好坏,这与人群“等级”、“贵贱”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当然在之后针对此文的辩论中,如果对本文作者的某些不当言论已经难以接受,但也看到一些反驳者同样缺乏正确的认识,更多的只是呈“口舌之快”而已。

  笔者在日常的消费支付中,出于安全性的考虑,只用中国银联的云闪付和信用卡,即便是网上支付也多选择网银支付,而从不主动使用支付宝或其它第三方支付工具。其实无论是用信用卡,或是用其它支付方式,都只是个人的一种选择,自己用着开心顺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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